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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盤錦鋼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字體第三方機構
            發布時間: 2022-04-24 18:14 更新時間: 2024-12-20 08:30

            盤錦鋼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字體第三方機構*新聞

            房屋鑒定工作中大部分面對的是既有建筑,現將有關既有建筑的技術要求歸納如下: 

            1、既有結構延長使用年限、改變用途、改建、擴建或需要進行加固、修復等,均應對其進行評定、驗算或重新設計。重新設計由申請單位確定,衛生局房屋檢測報告。

            2、 對既有結構進行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及抗災害能力進行評定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的原則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評定結果、使用要求和后續使用年限確定既有結構的安全情況。

            (2)既有結構改變用途或延長使用年限時,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驗算宜符合《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的有關規定;

            (3)對既有結構進行改建、擴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設計時,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計算應符合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4)既有結構的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驗算及構造要求宜符合相關規范的規定;

            (5)必要時可對使用功能作相應的調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3、 既有結構的檢測報告編寫過程中遵循以下幾大原則:

            (1)結構既有部分混凝土、鋼筋的強度設計值應根據強度的實測值確定;當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設計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規定取值;

            (2)設計時應考慮既有結構構件實際的幾何尺寸、截面配筋、連接構造和已有缺陷的影響;當符合原設計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規定取值衛生局房屋檢測報告;

            (3)應考慮既有結構的承載歷史及施工狀態的影響。歷史年代,建筑背景等時代因素相結合,考慮既有房屋對周邊建筑及居民的影響,也要考慮建筑實際的當前狀況,給申請檢測的單位提供中肯適宜的修繕或改造方案,為后續建筑改造或修繕提供數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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