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程竣工質量檢測單位
| 更新時間 2024-12-20 08:30:00 價格 2元 / 平方 聯系手機 13828755330 聯系人 楊經理 立即詢價 |
宿州市工程竣工質量檢測單位
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層高、開間軸線、地面、墻面、天棚、門窗、欄桿、屋面、外墻、衛生間、配電箱、給排水管道、室內裝修標準是否達到與用戶簽訂的購房合同要求13大項。如果業主對房屋某部分質量提出質疑,而且這部分又的確存在質量問題,建設單位要做好記錄,同時立即組織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核查,核查后認定業主反映屬實的,要立即責成施工單位整改,達到業主滿意為止,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記錄和匯總,在建設單位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資料中歸檔。
同時,區建設主管部門也要對分戶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人員、執行的驗收標準及業主參與情況進行監督,出具分戶驗收監督意見書,保證業主親自參與驗收落到實處。
工程質量有問題責任單位要擔責
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沒有將《業主參與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和區建設主管部門分戶驗收監督意見書上報市城鄉建設局的,視為沒有進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市城鄉建設局對住宅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時,會抽查內業資料中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業主參與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等資料,復核所填內容是否屬實。一旦發現有隱瞞質量問題、偽造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將認定此次竣工驗收無效。等整改完畢后,責成建設單位再次組織相關單位和業主進行驗收。對于再次竣工驗收監督認為仍無效的,市城鄉建設局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不良行為記錄,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檢查過程中,如果市城鄉建設局接收到住宅工程投訴案件,而且是在分戶驗收時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的質量問題,要對責任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因質量問題逾期交付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因房屋質量有問題,需要整改而構成逾期交付時,開發商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的規定,負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經過專業工程質量鑒定機構鑒定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業主有權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不過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房屋滲水、地面空鼓、墻皮脫落等,屬于非結構性的質量瑕疵,不屬于房屋的主體結構性問題,開發商或建設單位應當對此予以修復,業主不能因房屋存在上述質量問題而要求退房。如果業主要求退房,一定要對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看是否符合退房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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